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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了住在一起的财产是共同的吗

作者:admin时间:2025-12-13 阅读数:4 +人阅读
离婚了住在一起的财产是共同的吗

一、离婚了住在一起的财产是共同的吗

离婚后仍住在一起的情况较为复杂。

一般来说,在离婚时如果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,那么之后住在一起期间所得的财产通常不属于共同财产。

比如,离婚后一方获得了某套房产的所有权,之后双方共同居住在该房产中,在此期间通过劳动、经营等所得的新财产,如一方炒股获利等,就不是共同财产。

但如果在离婚后住在一起期间,双方有共同的经济支出,如共同偿还房贷、共同支付家庭日常开销等,对于这些共同支出所对应的财产部分,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处理,以确定是否应视为共同财产。

总之,离婚后住在一起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,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断。

二、离婚后住在一起财产算共同的吗

离婚后双方再住在一起,财产是否算共同需分情况看。若双方只是同居,期间各自所得财产一般归各自所有。但有特殊情况,比如双方有约定财产归属,则依约定。若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,且被认定构成事实婚姻,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。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,能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的,可按双方对财产的贡献比例分割;不能证明的,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,即考虑双方对财产的实际使用、照顾等因素来确定分割方式。总之,关键看双方是否有财产约定以及同居的具体情形。

三、离婚后又同居财产该如何认定

离婚后又同居,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如下:按共有关系处理:双方不具有夫妻关系,一般按一般共有处理。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,不能证明的推定为共有。财产混同:同居期间双方共

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,一般按共有对待。比如共同经营所得、共同购买房产等。出资与贡献:考虑双方对财产取得的出资、贡献大小。出资多、对财产增值贡献大的,在分割时可适当多分。举证责任:主张个人财产的一方需举证证明,否则按共有处理。例如一方主张某房产是自己婚前财产购买,需提供购房合同、付款凭证等证据。

同居关系财产处理相对复杂,如有争议,建议咨询专业侦探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
当我们探讨离婚后仍住在一起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,除了已明确的情况,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。比如,在共同居住期间,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名下的财产进行了重大的维护、修缮等行为,这部分投入及其产生的增值部分该如何认定?另外,若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取得收益,又该如何判断其归属?这些情况都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。你是否在离婚后财产处理上遇到了类似困惑呢?若还有不明白之处,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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